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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太大了要被你们弄死了-

北京一男子遛自家宠物狗,抡砖狠心砸死流浪狗,你怎么看?

老王语录:男子如此,不如狗!

1、北京呼叫楼附近一男子用砖头砸狗!狗无法救活!

2、该男子自己养了2只狗!

这么一只无辜的小狗,就被他害死了无缘无故伤害性命是不是也要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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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人,临时起意,砸死一只没有侵犯他任何权益的流浪狗,践踏生命就是这么任性,不知道国内每天有多少无辜的生命遭受到如此“待遇”。

我虽然不养狗,但是很喜欢狗,他们忠诚。但这种社会败类,无缘无故的伤害狗性命!手段太硬了,太残忍!流浪狗也是一条生命,你可以不喜欢它,但是你没有群里结束它的性命!再说自己还养两只狗,难道这两只狗是他偷来的?或者自己养的狗就是狗,别人的狗就不是狗了吗?

大实话:这种人简直是肚子里长牙齿,手上抹辣椒——心狠手辣!

1、1月20日,北京朝阳区呼家楼附近一居民区,一男子用砖头砸向一只流浪狗

2、流浪狗被砸后,瞬间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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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看到标题时,我还以为是流浪狗对男子做出了什么有伤害性的行为,才导致招来杀身之祸。但是,当视频还原真相:流浪狗什么都没做,就是该男子出门遛狗时在门口遇到了,然后该男子就顺手捡起砖头把流浪狗砸死了!

首先,在这里声明:我个人并非什么爱狗人士,但是还是必须对该男子的这种行为做出谴责,这种行为确实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第一;从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该男子也是养狗的,并且还养了两条。所以,我们暂且可以认为他是一条爱狗人士。但是,他的这种爱是真的是太虚伪了,并且内心也很阴暗。

难道,就因为它是一条流浪狗你就能随意杀死他吗?这种做法无论是您从狗的角度,还是我们从人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可原谅的。

并且,如果您是真的爱狗的话,却做出当着自家狗狗的面杀死他们的同类。这时候,就不禁要求一下您那两条狗内心的阴影面积了!

这人心里很不正常,行为恶劣残暴。你也是养狗之人,怎能对流浪狗,狠的下心,下得了手。你家狗,有你擗护,就该优越的活着。狗流浪,不是它的错。它也不想流浪,无人擗护任人宰割。这样虐杀流浪狗狗,天理不容✊✊✊

首先,看到这个消息,做为先后收养了5条流浪狗的我,感到非常的心痛!

特别是这位家里己养了两只宠物狗的主人,理应比其他没养狗的人,有更多一些懂得狗、爱护狗、善待狗、心疼狗.....因为养狗,而更多的爱心!而不是虐待狗狗,更不是伤害狗狗!人性心中的善念、仁义到底去了哪里?为何取而代之的是冷漠与残酷,但是好遗憾!

狗狗不应该有贵贱贫富之分,无论是宠物狗,还是流浪狗,都是人类的朋友,应该被人们所温暖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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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家园,谁愿意流浪?每一条流浪狗,只要有个遮风挡雨的环境,有基本的食物,就都是懂得感恩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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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投入关爱与关怀,它们都会变成狗中的女神与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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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养了一群被人遗弃的流浪狗,我才深深的体会到流浪狗的不幸,很多的它们是被人类刻意的抛弃,有些是主人没看好而自行走失,有些是原本就无家可归的野外狗狗。它们浑身都脏兮兮,挨饿受冷。因为长期的流浪,得不到基本的饮食保障,身上长满了寄生虫,感染蜱虫.....被蜱虫拼命吸取智血液的狗狗,身上体无完肤,而且蜱虫吸血之后,瞬间变成像黄豆一样大小,令到狗狗痛苦的拼命的撕咬自己........

大自然的法则是残酷无情,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而受过教育的人们,应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学习“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女儿被强奸,父亲打死歹徒会被判刑吗?

其实能够理解父亲的所作所为,那个父亲愿意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人强奸的现象,毕竟黄花大闺女被人玷污清白对于未来也不太好,而且也会造成心灵上的创伤。

从父亲的出发点来讲,且不先说对与错如果是我的话看到这番景象或许我会采取同样的行为,因为在危急关头很难去保持理智思维,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至于事发意外将歹徒打死,那无疑来说都会面临恐惧现象,担心会面临牢狱之灾,难道有错么?我个人认为是没错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涉及到正当防卫,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二款规定:对正在行凶丶杀人丶抢劫丶强奸丶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致不法侵害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依法不负责任。

第一,如果父亲是对于正在强奸等行为而实施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那么理应不负责任。

第二,到反之如果父亲是对于强奸之后而实施的不法侵害,那么纯属于报复性的故意杀人行为,因为侵害行为已经完成,那么是会面临牢狱之灾。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在于还未发生关系之前由于主观判定是有强奸的行为而实施的侵害行为,那么这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遐想行为,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这是一种正当防卫过当的措施?也是一个依法维护监护人的职责?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为什么要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呢?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不能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这也是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尊严的案件!为什么要追责?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亿万人民不懈努力与维护?更需要几十亿万人民不懈谈讨评论才能更好的维护权利?

谢邀请!

分三种情况。

一、如果女儿正在遭受强奸侵害,父亲为制止犯罪,一击即中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无罪,也就不会被判刑。

二、如果女儿正在遭受侵害,父亲为阻止犯罪而殴打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时继续殴打致使其死亡的,属于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三、如果事后,也就是说犯罪结束,父子为报复而打死犯罪嫌疑人,也属犯罪,会被判刑。

我们这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两个小孩在学校搞对象,开除了,后来女孩怀孕了,爸爸去男孩家里协商解决问题。男方家庭条件好,也不想让孩子过早结婚,不同意亲事。双方谈不拢。男孩大姨过来帮腔,可能是说不不少过头的话,侮辱女孩:贱。不要脸,勾引男孩,等话!女孩父亲嘴笨也没有其他办法。最后爆发了冲突,把男孩大姨,父母三个人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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