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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母在一起十几年了(和老母在一起十几年了寻医问药)

母亲在我家住了十年,还不愿到其他儿女家去,弄得我家矛盾重重,怎么办?

你就安然让母亲在你家住吧!

也许你会觉得我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么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的老头子哥儿四个,他老大,我嫁进来公公婆婆就和我们一起生活,是和我们,不是我们和他们,其中一个结婚了,另外两个也与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俩在省城成家,他们都跟着从农村来了。

我们俩白手起家,婆婆公公没有能力帮我们。公公在我们结婚九年去世。

四兄弟都成家立业了,只有我们俩孩子,而居住条件四家都是六七十米的面积,其他三家都三口人,唯独我家五口,拥挤程度可想而知。

现如今,三十四年过去,每家的孩子都结婚了,居住条件都有了改善,可是婆婆跟你母亲一样就是不说去别的儿子家住,别人也不说接。

我不委屈吗?说不委屈是骗人的,但是从大局着眼,一切都能成为过去,自己如何去做自己的儿女会看到,老天也会看到。

老人之所以不说去别人家是因为她心里非常明白她在哪里生活舒服,来日无多,当她安然离去的时候我们的心里是坦然的,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不属于我们。

咱俩彼此加油吧!

说多都是累,跟我家的情况一模一样。大哥家一个小孩三套房子。老人家不愿意去他家。我们家三个小孩。房子又小。老爸老妈睡主卧,六七个人住实在太挤了。三房一厅,两个女儿一个房间,儿子睡沙发,大哥家有空房间空着,叫爸妈去住,老人说让我跳长江我也不去他家住,我也很无奈,三个孩子上高中,大学的,负担实在是重,想再买一套房子好难。可这样的情况老爸今年78了,老妈73,大哥要是钱不出,对爸妈平时好一点我心里也舒服一点。看开一点,大哥虽然钱多一点,可家庭过得不幸福,曾经是父母的骄傲,读的书最多,头脑也灵活,也是父母最宠的一个,可也是最不孝的一个,68年的离了四次婚,第四个也快要离了,对父母不好,家庭不幸福,有钱又有何用?想开一些吧,孝顺父母做什么都顺顺利利多好。

这个问题我首先要称赞这位老妈有两个好女儿、有儿子却在女儿家住了十年、这个女儿己做得很不错。

在传统观念中、女儿是嫁出的女泼出去的水,一般父母若有儿子都是由儿子养老为主,女儿在父母年老行动困难时凭良心经常买东西回家看望、邦洗洗拾拾料理料理。

你爸不在了、你妈在你家住了十年了、现在肯定须要儿女尽孝养老的时候了、你娘家还有哥兄、你想让他也负担赡养,这也是顺理的事,可以理解;但不知当初你父亲走后你们兄妹对你妈是怎么协议安排的。现在我把我们这农村家庭养老的几种方式介绍一下供你参考。

1、分阶段跟随一个儿子一起生活。大凡有三弟两兄的,大的娶妻后都要分家立业,而父母也还能劳动,一般都跟随最离不开父母扶特的最小的一起生活,但对住房和宅基地要作个大体分配,给父母备养老的部分。

这和现在拆户政府要求父母绑定一个儿子,一个儿子不予拆户的规定精神一致。

2,在儿女都能独立生活后,这个阶段由父母自己选择是跟定某儿子继续一起生活,还是分开单独过。

在这个阶段一般父母还有独立生活能力,只要在劳力上给予扶持即可,如跟某儿一直一起生活养老归山,由其他儿女给予扶持,所提的养老房屋土地林权原则归这个儿继承,其他儿不再分配。

3、在父母完全要靠赡养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某个儿子不愿再一人赡养、则所有儿女都每月出钱、由居住就近方便的某个儿代为赡养。一人出多少钱根据当地情况协商而定。

我们有位族叔有四儿一女、叔叔去世后婶子一直和单身的老三一起生活、在行动靠轮椅完全生活不能自理后、由女婿提议,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每人每月拿300元给这个单身儿子作为补助、女儿和小儿子条件好些、不定时回来给妈妈弄些好的吃、再收拾洗梳料理。

总之赡养父母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们都应继承发扬,但有几个儿女由一个人赡养,除原有协商约定外也确实不是一个人的事,作为你娘家父母长子有义务主动一块协商处理好你母亲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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