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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酿成的悲剧_同学聚会酿成的悲剧千古绝唱

女儿参加同学聚会,事后和同学发生了性关系,我该怎么办?

你先发你女儿的照片来看看,老夫根据面相再给你指点

满18岁没有?如果满了,跟她讲讲怎样保护自己不怀孕就可以了,如果没满走法律程序吧

心理不要慌乱,冷静下来,进行教育,先爱护,看是否怀孕或有没有其他伤害,等这一阵过去了,要进行全面的教育,主要是性健康,性心理,恋爱与婚姻等教育。怪你教育不及时。还有和同学关系的处理,一是知情同学尽量不要有;二是处理好对方学生的关系。都很难,帮助孩子要能够调整!

那你岂不是很开心?终于有话题,吸粉吸流量了?

去喝喜酒,喝多了第二天意外去世,同桌一起喝酒的都是不认识的,有没有责任?

喝喜酒,喝多了次日“挂了”,同桌一起喝酒的都互不相识,有无责任?

酒场上,不论红白喜事,还朋友同学聚会,能喝则喝,不能喝不要逞能。

象题主问题中所说,笔者认为只要酒宴上无论是认不认识的,没有恶意灌酒者,就不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们这儿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不到四十的男的,上有一个老父亲七十左右,下有一儿一女都在上中学,一日傍晚和几个朋友聚餐喝酒,朋友们一个个都劝他别喝,要注意身体,因为他一米七个头,二百三十斤体重,外带脂肪肝,结果他一时兴起,不但不听劝,而且短短三十分钟就灌了七、八两白酒,结果当晚凌晨在家中死亡,家属分别找到这几位朋友家里要赔偿,最后这几个朋友出于同情和道义,每人拿出七千元,送到了家属手中。事后,有人和一位当地知名律师说到此事,他就说,不赔偿也不是不行,但给予补偿也是仁之意尽,无可厚非。

因此,作为朋友间的深厚情义,给予适当补偿,也是说得过去的,出于人道帮扶救助,都行。

当然咧,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喝点酒,就不知天高地厚,头脑发昏,不停地用语言刺激甚至侮辱,更有甚者强行灌酒,致使当事者身体受到伤害和摧残,甚至致人死亡者则另当别论,不仅法律不允许,无论站在什么角度,这种无视法律,肆意践踏朋友情意的恶劣行径,必须受到法律,经济,道义的严惩。

喝喜酒喝多了,第二天"挂了"同桌喝酒的都不认识,他们有责任吗?

我就说话直,同桌喝酒的都不认识是强迫你喝了还是掐脖子灌你啦?

如果没人逼人喝也没人掐脖子灌你那就是自己贪杯!

参加喜宴喝酒本来就是高兴的事,因为自己贪杯喝的哇哇直吐让人笑话不说自己也难受。

不知猴年马月哪个砖家龟腚同桌喝酒出事担责,应了那句老话:临死抓个垫背的,现在没人敢劝酒了。同桌也都不识,自己喝闷酒也不和你知声,你让人家担什么责?岂有此理!

先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

同学聚会酿成的悲剧_同学聚会酿成的悲剧千古绝唱

有三个关系很好的小伙伴,平常都会小聚聚,喝点小酒,吹吹牛也很正常。一次,三人再次小聚,每人喝了三瓶啤酒,其中有一个人不想喝,当事人陈某还特意打开一瓶啤酒劝他喝。

聚餐过后,陈某骑着二轮摩托车上夜班去了,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去了现场,陈某不仅超速驾驶,而且酒精含量每百毫升256毫克,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陈某负有全部的责任。

陈某的家人听了这个消息,悲痛万分,在得知出事之前在朋友家喝过酒,就把其他两位朋友一起告上了法庭,明知道陈某要上夜班,也让他喝酒,要求赔偿100多万。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也很冤,被告称,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况且就三瓶啤酒,也没有劝酒,其中一人当时更是不想喝,是陈某劝他喝的,他们也不知道陈某当晚要去上夜班,所以他们感到很特别委屈。

最后法院这样判决,两被告承担10%的责任,死者陈某承担90%的责任。

原因是陈某明明知道当天要上夜班,还要喝酒,而且还超速行驶,自己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两名被告的责任是未尽到劝阻的义务。

这起事故,告诫我们喝酒莫贪杯,哪怕相约一起喝酒,也尽量别劝酒。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先前不认识,又是因为原因相聚,即是饮酒,没超过一定数量,在饮酒过程中,又没有过多语言交流,只是出于礼貌交流,或者举杯对饮,也没有同桌人责任,如果在死者不接受继续饮酒,同桌继续劝酒,那就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当然不管哪样,出现事情,组织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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