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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也埋在她体内不愿出来-埋在身体里吃饭都不愿

儿子不在家,公公该不该跟儿媳避嫌?

儿子不在家,或者儿子在家,公公都要避嫌儿媳的。俗语有一句叫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女儿大了 ,连父亲都要避嫌,何况公公和儿媳?儿媳那是别人家的女儿,女儿在家连父亲都要避,何况出嫁后,面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公?

公公和儿媳,原本没有任何关系,就是陌生的男女,只是因为一场婚姻,因为同一个男人,才有了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才有了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女,依婚俗,都有改口费,儿媳叫一声爸爸,那是因为这个男人是丈夫的父亲,自己的公公。君子坦荡荡,不管有多坦荡,瓜田李下,尽量避开一下,还是比较好的。

都是成年男女,由于性别的不同,在家庭生活中,公公,儿媳,都要彼此避嫌。比如,儿媳喂奶时,公公要远离一下,比如,公公尽量不要进儿媳的房间。

有一个公公,儿子外出打工,夏天时,孙子哭闹,儿媳就打了孙子 母亲能把孩子打多重?舍不得孙子的公公听到后, 跑到儿媳房间,哄孙子,指责儿媳。因为是夏天,公公是光着膀子的,就因为这一件事,儿媳离婚。儿媳说公公不尊重她。不管是不是真的原因,至少这是儿媳离婚的借口。

答,这种事因地不因事,北方人要避,南方人何必?在齐鲁大地的孔孟之乡,素有“公公不进儿媳房、大伯不坐弟媳床”的家风。除此之外,“公媳不并行、公媳不搭腔、公媳不同桌”等等,也是老辈的梁山好汉默守的陈规。我们单位有个曲阜籍老工人,干活的地方离儿媳上班的车间不远,两人碰面,老头总是躲着走。

南方人比北方人小气,但在这方面比北方人大气,没有那么多的乡规民约,也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公媳之间相处环境比较宽松。邻里间老死不相往来,没有那么多的闲话市场。传说在南方某地一家庭中,公公哄孙子吃奶,老是哄不好,最后急了,逗孙子说:你再不吃我吃了!这句话被儿子听到了,很是生气。老子转脸对儿子说:你气啥?你吃我老婆奶将近一年,我没吱一声,我说吃你老婆奶,又没真吃,有什么好气的?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北方人眼里必须坚守的东西,在南方人眼里也许不屑一顾。由此可见,公媳是否避嫌?只是一个地域问题,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与居住的传统环境有关,与男女性别辈份没有关系。

儿子不在家,公公要不要跟儿媳避嫌?开什么玩笑,难道不该避嫌?避嫌是必须的。

男女有别,除了在自己的爱人及未懂事的孩提面前可以不避嫌,在其他异性面前都得避嫌,家人也不例外。别说是公公与儿媳之间,即使是更亲密的父女、母子、兄妹姐弟间也应避嫌。

一,不避嫌,有违道德 上面所说情况的避嫌,是男女之间行为的一种基本道德要求。在非自己爱人的其他异性面前及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孩面前不避嫌,裸露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会对对方的思想造成干扰,是有违道德的行为,不管有没有主观故意。如果是主观故意,那就不仅是道德问题了,还有性骚扰之嫌,是犯罪行为。

二,不避嫌,有伤风化 上述这种避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风俗和传统,中华民族如此,世界绝大多数的民族亦如此。这种传统风俗基本的审美观就是,遮掩身体特别是敏敏部位是一种美,不遮掩不避嫌,那就是丑态、伤风败俗。

三,不避嫌,有失文明 男女之间的避嫌是一种自律、一种约束、一种礼貌、一种尊重,这是文明的体现,也是文明的要求。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总不能回到原始时期(包括现在仍存在的一些原始部落)那样,男男女女光着身体毫无避嫌意识吧。所以,如果不避嫌,那就是与文明相悖了。

吃饭时也埋在她体内不愿出来-埋在身体里吃饭都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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