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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尝云雨破瓜_初尝雨露意思

如何看待法律将合法性行为年龄定为14岁?有必要提升至18岁吗?

现在由于受各类激素的影响,14岁的孩子对身体来说已完全成熟,但对智力方面还不够成熟个人认为合法性行为有必要提升至18岁。

因为14岁的孩子在思想,思维、判定能力方面都有限,他们还处在学习,受教育中,完全没有能力承担一个负完全民事责任的人,年龄小,不懂事做出的行为,以后也许会后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所以还是到18岁以后合法性行为比较合适。

当年我在新加坡,记得很清楚,在新加坡即使是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也将面临最高达10年的刑期或处罚金,或者同时判处最高达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合法年龄是16岁。

别小看这两岁的差别。在新加坡的教育体系里,小学后是四年中学,之后分流成两年预科(初级学院)或者是专科学校。所以从年龄上看,14岁还是中学生,而16岁则中学毕业了。在我们国家则14岁应该是初中生,16岁应该是高中生。

好死不死新加坡因为天热,女生穿的比较清凉,而有些女生发育的比较成熟。所以时不时有男子因为见网友啥的,没打听清楚对方年龄就交往并发生关系。一旦被查到喊冤也不行,新加坡执法是出了名的严厉,坐牢及罚款是免不了的了。

至于我们国家,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孩子早熟的确是个趋势,但不能因此就将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因此而放松。之前曾经因为混蛋的黄某有(最高院)的个人口味搞了个荒唐的嫖宿幼女罪出来,但随着这个人的被抓相关的法律被纠正,回到了正确的方向上,这可以说是一个进步。至于14岁为界线是否依旧太宽容,个人意见是可以向新加坡学习的。14岁的女孩跟各种怪蜀黍比起来依旧太稚嫩,离18岁成年还差一大截,从心智和经历来说完全不是对手。视14岁以上不到18岁的性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普遍程度,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年龄的限制。

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哪把壶不开提哪把壶,把钢用在刀背上!真正要改变的是:

把刑事负责年龄降到14岁!!!!

应该考虑心智的成熟,提高到十八岁合理,另外我们.有几千年的文明文化,应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筑走另一道防范之墙,更好的保护女孩。

《红楼梦》原著里贾宝玉都爱过谁?

红楼梦中贾宝玉爱过谁,如果说当得起爱字的只有黛玉而已,如果说原著中贾宝玉欣赏或者说喜欢谁,可还是值得探讨的,贾宝玉第一个以少年男子直觉喜欢的女性应是宁国府的秦可卿,秦可卿是贾宝玉的侄媳。但从年龄上又是他的姐姐,浑身散发着已婚女性成熟的魅力。因而贾宝玉在秦可卿房里有种温柔乡的眩晕感,从而进入梦乡到了灵虚幻境,第一个遇到的就是相貌与秦可卿相似的仙子。梦醒时也是叫着不为人知的秦可卿的乳名。足可见他对秦可卿的心思,第二个贾宝玉喜欢的是栊翠庵的妙玉。妙玉原也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宝玉和妙玉第一次相见,是在栊翠庵吃茶,妙玉把她珍爱的吃茶的杯子给宝玉用,还假说宝玉是托黛玉等人的福气。另外一次就是芦雪廷会诗,李纨要宝玉到拢翠庵要一枝开花的红梅,只有宝玉能要来,最主要的是妙玉托人给宝玉庆贺生日,落款是槛内人,宝玉收到后十分激动,不知怎样回执才算圆满,对得起妙玉的情意。后巧遇贾赦继室刑氏的娘家侄女刑岫胭,刑岫胭自进贾府后与妙玉颇相处来,刑岫胭指点以槛外人回应最为妥贴,可叹公子无缘。至于贾母娘家来的史湘云,虽口称爱哥哥,但宝玉对她只有兄妹之爱。而对于后来与他成亲的宝钗,喜欢她的丰满,喜欢她的肤白如玉:但那种心底的男女之爱不是太浓。红楼梦中十二副钗中宝玉最喜欢晴雯,能撕扇博其一笑。最知心把心意托晴雯带手帕给黛玉。死后为其制词祭奠。至于与他有肌肤之亲的袭人则是一种爱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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